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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興誠表示,檢察官濫權起訴,法官枉法裁判,讓許多案件都必須經過漫長的審理期,等於是把倒楣的百姓送入司法這個「絞肉 機」。

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法官法草案召開公聽會,曹應邀出席時表示,球場上裁判如果經常裁判不公,或無法即時做出判決,會被停止裁判;醫師如果沒有辦法即時做出正確處方,會被撤銷醫師執照;法官如果無法即時做出正確判決,或是不停的被撤銷判決,茲事體大。

曹建議凡是法官判決遭撤銷3次以上,要停職接受調查,復職後如果再有2次以上停職,則永不錄用,如此才能在司法體系內部產生要求評鑑的壓力。檢察官起訴、上訴被駁回3次以上,也應比照停職接受調查,復職後如果再有2次以上停職,則永不錄用。

曹表示日本檢察官起訴1000次才有1次被駁回,日本人口1.28億人,最高法院法官僅15人,台灣人口2300萬人,最高法院卻有上百名法官,比例上是日本的37倍,他說,最高法院法官沒有參與審判,卻不斷撤銷干預下級法院判決,最高法院人數成為癱瘓司法的最大黑手。

曹並建議司法改革應由總統召集5院院長,對所有法令做通盤修訂,總統如果連司法改革都不肯或不敢親自領導,那麼台灣司法癱瘓問題將持續。

對照日前的司法官集體貪瀆弊案,高院法官陳榮和、蔡光治繼續羈押,高院法官李春地、前法官房阿生,以200萬元交保,檢察官邱茂榮,則是停押獲釋。個個都是位高權重的老先生,曹老的發言更發人深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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